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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召开国(境)外首批交换生管理工作协调会

作者:国际教育学院 廖甜利 时间:2019-03-11 点击数:

为做好我校国(境)外交换生管理工作,3月8日,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国(境)外首批交换生管理工作协调会,重点研讨我校交换生管理办法、课程学分认定等制度,并就部门职责明确分工。校长李斌参加会议并进行工作部署。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杨帅主持会议。教务处、学工处、财务处、培训部、保卫部、外语学院、通识教育中心、国际教育学院,及相关院、部、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
杨帅首先汇报了此次合作交换生项目背景与合作学校,并介绍了派出与来校交换生的目前生活情况、课程计划。表示各部门有力合作、有效协调,保证了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。

李斌对工作进行指导,指出接收交换生是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,在某种程度上来说,将有力反推我校教学质量提升、教师素养提高、校园文明建设。提出六项工作要求:第一,全校协同,规范管理,完整闭环,不留空白。建立健全交换生管理制度,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,协同管理。第二,做好安全稳定工作。随着我校国际化办学的深入,在营造多元校园文化的同时,也要做好校园安全维稳工作。第三,规范国际交换生外事流程。按照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,有条不紊的完成国(境)外交换生录取和入境手续。第四,经费保障。财务处协同相关部门,完善国际交换生工作财务管理制度,行文发布。第五,建立国际交换生教学质量标准体系。国际交流处、教务处、组织人事处等部门制定关于交换生的师资队伍、专业教学、语言教学等标准体系,形成严谨科学的交换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质量标准依据。第六,挖掘优势,整合资源。以国际化的深入,助推校园文化、校园环境等各项工作的提质升级。二级学院、学生处、团委、总务处等结合部门工作,深入挖掘国际化校园文化及校园环境的需求,整合资源,建设具有民院特色的国际化校园,打造留学民院文化品牌。

会议讨论了《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学生赴国(境)外学习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派交换学生国(境)外学习课程认定办法(试行)》文件,进一步明确我校派出与接收交换生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、管理体制、制度建设以及派出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等方面的问题。各部门负责人深入研讨,为做好国际交换生工作,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,提出了中肯的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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