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国际交流处是学校执行涉外政策、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。主要职责包括:起草全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,为学校领导提供咨询;协调全校外事活动,为院系的教学、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;受上级部门委托,负责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、实施;校际交流计划的统筹管理,包括计划的制定、协议的拟订、交流项目的实施和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、服务;引智项目、国际合作项目的申报与管理;外国文教专家的聘请、报批、涉外管理和生活管理;国际会议的归口管理;合作办学的联络、审核和报批;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的归口管理及手续和证、照的办理;国家公派项目的管理;学生出国(境)交流交换与境外学历提升;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。
港澳台交流办是学校执行涉港澳台政策,处理和协调涉港澳台事务的管理与服务部门。主要职责包括: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的发展和规划;港澳台地区重要来访的策划和组织;在校港澳台学历生、交换生及交流生的协调及管理;在校师生因公赴港澳及赴台审核审批、证照办理及管理工作;协助院系部门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;校内举办的涉港澳台会议审核报批;其他各项涉港澳台事务。
国际教育学院是学校来华留学生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。主要职责包括:制定学校来华留学生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;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开展留学生学籍管理、签证管理、日常管理等工作;负责来华留学生海外招生宣传和入学相关工作;负责开展来华留学生短期交流等非学历交流项目等工作;负责留学生国际汉语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,协调做好留学生专业课程衔接事项;协助做好国际汉语教学教师的选聘、考核和培训,以及兼职教师的选用工作;负责管理来华留学生的奖助学金;协助做好学校留学生文体活动、社会实践、文化考察等活动开展;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